-
所屬地區(qū):-
-
所屬行業(yè):-
-
截止時間:-
第一條 為加強對省級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的聘請和管理工作,保證省級政府采購工作公平、公正、規(guī)范、廉潔,根據(jù)《政府采購法》和財政部第18號令等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政府采購評審專家應具備的條件和要求:
(一)具有較高的政治思想素質(zhì)和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在政府采購的評審過程中能以客觀公正、廉潔自律、遵紀守法為行為準則;
(二)從事相關領域工作滿8年,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或是某領域公認的專家;
(三)熟悉政府采購理論知識,具備一定的招投標工作經(jīng)驗;
(四)本人愿意參加政府采購評審活動,身體健康,能接受邀請并擔任評委;
(五)無違法、違紀記錄;
(六)政府采購管理機關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三條 省級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的申報。凡符合本辦法第二條的在職和離退休專家,可以向江西省財政廳自薦,也可以由所在單位或本行業(yè)推薦,并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一)個人簡歷;
(二)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個人成就(包括學術論文、科研成果、發(fā)明創(chuàng)造等);
(四)本人身份有效證件;
(五)本人所在單位開具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證明。
第四條 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在政府采購活動中享有以下權利:
(一)對政府采購相關情況的知情權。
(二)對供應商所供產(chǎn)品質(zhì)量的評審權。
(三)評標活動中推薦中標單位的表決權。
(四)按規(guī)定領取政府采購評審報酬。
(五)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第五條 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承擔以下義務:
(一)為政府采購提供真實、可靠的評審意見。
(二)嚴守政府采購評審紀律,不向外泄露評標情況。
(三)發(fā)現(xiàn)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有不正當競爭行為,應及時報告并加以制止。
(四)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條 江西省政府采購辦公室依據(jù)專家個人簡歷及相關資料,分類建立省級政府采購評審專家?guī)?。每次政府采購活動,本著專業(yè)對口的原則,在專家?guī)熘挟斕祀S機抽取。
第七條 為了增強政府采購隨機抽取招標評委的透明度,充分體現(xiàn)政府采購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由采購單位代表、招標代理機構代表、省紀委駐省采購單位紀檢組監(jiān)察室代表、省政府采購辦代表共同進行隨機抽取政府采購招標評委專家。具體操作程序如下:
一、由組織政府采購活動招標代理機構(含省政府采購中心,同下)或組織政府采購活動的采購單位填寫政府采購抽取評委申請表,并在開標前一個工作日內(nèi)送省政府采購辦;
二、隨機抽取政府采購評委的時間為開標當天上午8時(下午開標,開標當天下午一上班時抽取評委),在省紀委駐采購單位紀檢組代表監(jiān)督下,由省政府采購辦代表從評審專家?guī)熘须S機抽取評委,評委抽取后即由采購單位代表或招標代理機構代表電話通知評委,被抽取的評委在一小時內(nèi)到省政府采購辦集中。抽取的評委因故不能出席評標,將重新再隨機抽取。
三、被通知的評委到省政府采購辦集中后,隨同采購單位代表、招標代理機構代表一起到開標現(xiàn)場。
第八條 政府采購評審專家應以科學、誠實、客觀、公正的態(tài)度參加政府采購的評審工作,并在評審過程中不受任何干擾,獨立、負責地提出評審意見。
第九條 政府采購評審專家不得參與與自己有利害關系的政府采購項目的評審活動。對與自己有利害關系的評審項目,如受到邀請,應主動提出回避。
供應商有充足理由認為某專家需要回避的,應當實行回避。
第十條 評審專家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其省級政府采購評審專家資格,在專家?guī)熘袆h除名單。
(一)故意損害采購人、供應商等正當權益的。
(二)違反國家有關廉潔自律規(guī)定,私下接觸參與競爭的供應商或收受有關業(yè)務單位的財物或者好處的。
(三)違反政府采購規(guī)定向他人透露有關評標情況及其他信息的。
(四)專家之間私下達成一致意見,違背公正、公開原則,左右評標結果的。
(五)以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名義從事有損政府采購形象的其他活動的。
(六)被隨機選定為評審專家并接受邀請而未按時參加影響工作的。
(七)弄虛作假騙取政府采購評審專家資格的。
對由于上述行為使有關單位形成經(jīng)濟損失的,有關評審專家應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江西省財政廳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二OO六年九月一日起執(zhí)行。
江西省財政廳
二OO六年七月六日
來源:江西政府采購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