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政府采購法》正式頒布實施以來,已經(jīng)五個年頭。政府采購規(guī)模不斷壯大,政府采購制度也在逐步完善。政府采購涉及的對象主要為采購人、供應商和采購代理機構等以及政府采購監(jiān)管部門,要做好政府采購工作只有當事人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才能順利完成采購任務。作為重要的政府采購當事人之一,采購人(以下稱:預算單位)在貫徹執(zhí)行政府采購法的過程中起作十分重要的作用。
積極做好前期準備
做好政府采購的各項前期準備工作,對于順利完成采購任務尤為重要。政府采購項目在采購前首先要落實采購資金,也就是說先有預算再有采購,其次要確定采購需求。因此采購前期準備主要是政府采購預算和政府采購需求工作,這是做好政府采購工作的前提和基礎。采購前期準備做好了,采購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成效。
落實政府采購預算。按照《政府采購法》的相關規(guī)定,預算單位在編制政府采購預算時,應根據(jù)政府采購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的規(guī)定,編制本單位的政府采購預算。為了確保采購計劃的完整性和準確性,單位可以制作采購計劃表發(fā)到各內部使用部門,經(jīng)單位審核匯總后編入單位預算計劃上報數(shù)內,經(jīng)批準的單位年度預算下達后,預算單位應嚴格按預算執(zhí)行,強化采購的計劃性、避免采購的盲目性和隨意性,預算下達后預算單位應當對政府采購項目作進一步的采購需求細化方案工作。
明確政府采購需求。采購需求是指對采購標的的特征描述,要實施采購就一定要搞清楚采購需求,好的采購需求能夠合理、客觀反映采購標的的主要特征以及要求供應商響應的條件,符合適用原則、非歧視原則,并能夠切合市場實際。預算單位對政府采購項目的需求應當明確,采購項目的技術規(guī)格、服務要求等等應當做采購的前期論證,如對采購需求難以明確細化的,可以請政府采購咨詢專家或有關行業(yè)專家進行采購需求論證。在確定采購需求前,應當充分了解市場信息,不能只采納少數(shù)供應商推薦的方案作為需求指標。值得一提的是不合理的過高的技術配置,將造成資源的閑置和浪費,過低的技術配置也不能達到實際使用功能要求,因此采購需求應切合實際。預算單位對采購需求進行市場調研和論證后,不應將采購需求初步論證的結果向供應商透露,否則不利于采購過程中通過市場的充分競爭,采購結果也未必理想。
穩(wěn)妥委托代理機構
對納入政府采購集中采購目錄和限額標準的集中采購項目,預算單位采購必須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集中采購主要是通過公開招標方式實現(xiàn)的,在規(guī)范的操作下一般均能起到物有所值的采購效果。辦理委托采購的事項,預算單位應當將確認好的采購需求委托采購代理機構實施集中采購。采購代理機構接受采購委托后,會與預算單位進行了解、溝通、核對采購需求,確需作修整的應進一步明確采購要求。
確定采購方式。采購代理機構與預算單位應按照政府采購有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溝通,明確采購方式。采購項目屬于必須按公開招標采購方式實施的,應按照其程序執(zhí)行。公開招標采購方式是競爭最充分的一種采購方式,預算單位和采購代理機構在采購時,首先應該考慮公開招標采購方式。
確定資質條件。預算單位和采購代理機構應根據(jù)采購項目特點、規(guī)定供應商的特定條件,要求供應商提供相應資質文件和業(yè)績情況,這是確保采購合同有效履行的重要條件,預算單位對采購項目有特殊要求的,應當規(guī)定供應商的特殊條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歧視待遇。
設置評定標準。政府采購項目的評定標準應根據(jù)采購項目的本身特點和按公平、公正的原則來科學合理地制定,同時也是確保政府采購質量和取得良好采購效果的關鍵環(huán)節(jié)。在政府采購實務操作中,我們感到?jīng)]有最好的適合所有采購項目的評定標準。只有根據(jù)不同的采購項目,制定最適合項目本身特點的采購評定標準和評定方法,也就是“度身定制”、“量體裁衣”來制定最合理科學的評定標準。政府采購的評定方法一般分為綜合評分法、最低價法和性價比法。
來源: 政府采購信息報 馬盛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