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財政廳印發(fā)《關于2017年省級批量集中采購有關事項的通知》(鄂財函〔2017〕55號),要求省直各單位按照采購項目的經(jīng)費預算標準、資產(chǎn)配置標準和技術、服務標準,通過“湖北省政府采購管理系統(tǒng)”中“批量集中采購”模塊申報批量集中采購計劃,正式啟動2017年度省級批量集中采購工作。
政府采購信息報/網(wǎng)記者從湖北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管理處了解到,為進一步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規(guī)范采購行為,提高采購效率,發(fā)揮政府集中采購的規(guī)模效應,在2016年10月試點實施批量集中采購的基礎上,湖北省省本級今年繼續(xù)推行批量集中采購工作,計劃分別于3月、5月、7月、9月和11月組織實施。
《通知》明確了2017年批量集中采購的范圍,包括臺式計算機、便攜式計算機、噴墨打印機、激光打印機和多功能一體機共5個品目。其中,低泄射計算機、無盤工作站、圖形工作站、工控機、移動圖形工作站、加固型筆記本等特殊用途設備除外。
根據(jù)《通知》要求,湖北省省本級批量集中采購由該省政府采購中心組織,省直各單位嚴格按照采購項目的經(jīng)費預算標準、資產(chǎn)配置標準和技術、服務標準,分別于3月10日、5月10日、7月10日、9月10日和10月20日前,通過“湖北省政府采購管理系統(tǒng)”中“批量集中采購”模塊申報批量集中采購計劃,并將《批量集中采購計劃及詳細配置表》電子文檔發(fā)送至指定郵箱。該省政府采購中心將在批量集中采購計劃申報截止期滿3個工作日內(nèi)對省直各單位申報的采購計劃進行匯總,形成采購批量,根據(jù)需求管理的要求,結合辦公設備配置標準,落實節(jié)能環(huán)保等政府采購政策,科學合理編制采購文件,并就采購文件中包括的技術需求、服務標準、安全等充分征求省直各單位及相關專家的意見,選擇適當采購方式,依法組織實施項目采購活動。同時,按采購文件的內(nèi)容制定合同范本,按合同的約定制定履約驗收文本,依法公開有關信息。
對于因臨時采購、緊急采購等因素,批量集中采購時間不能滿足采購需要的特殊情形,《通知》也做了要求,并明確解決辦法,即省直單位可在采購活動前向湖北省財政廳和省政府采購中心書面報備,通過“湖北省政府電子采購平臺”實施電商直購。不過,同一品目年度累計采購金額不得超過20萬元。
記者了解到,湖北省2016年首次試點省級批量集中采購工作,涉及138家省直單位,共采購4000余臺設備。為解決采購周期較長、履約配送不及時等問題,該省采購中心還采取了“雙管齊下”的措施,在歸集采購單位需求的同時,也面向投標供應商收集數(shù)據(jù);同時,要求中標供應商通過各縣市經(jīng)銷商“一對一”服務的方式及時配送。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報/網(wǎng) 作者:黎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