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市財政局適應《政府采購法》部分條款修訂、《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發(fā)布實施后政府采購新法規(guī)新政策密集出臺的實際,以及政府購買服務、PPP項目等政府采購新領域新形式不斷拓展的需要,下大氣力狠抓政府采購操作執(zhí)行層面的配套制度建設,強化政府采購結果導向,著力推動政府采購管理鏈條前延后伸,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一是注重需求源頭管理。圍繞強化采購需求源頭管理,制定了《政府采購文件專家論證管理辦法》,把評審專家的“智庫”作用從采購評審環(huán)節(jié)前移到采購文件制定環(huán)節(jié),明確要求采購代理機構應對預算金額100萬元以上或者技術復雜、專業(yè)性強的采購項目組織專家論證,嚴把采購文件質量關。此外,對實行批量集中采購的臺式計算機等8個通用類采購品目,根據《市級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配置標準》,經專家論證制定統(tǒng)一的采購需求標準,并在評分標準上充分考慮支持通用耗材、產品設計壽命、市場價格可比等使用成本因素;對公務用車采購,嚴格按照批準的單價和排量標準執(zhí)行。通過這些措施,引導采購人科學合理確定采購需求,防止超標準或超出辦公需要采購。
二是強化采購結果管理。針對政府采購實踐當中不同程度存在的“重采購、輕驗收,重程序、輕結果”等問題,相繼制定了《市級政府采購項目履約驗收管理辦法》《市級政府采購項目績效評價管理辦法》,履約驗收管理辦法細化了驗收程序、驗收依據、職責義務、爭議處理等要求,并創(chuàng)新性提出了邀請未中標(成交)供應商參與驗收、履約保證金直接繳納等制度。績效評價方面,建立起綜合績效評價、部門績效評價、項目績效評價三個層面的政府采購績效評價內容。這些制度的出臺,細化了采購結果管理層面的具體制度要求,有利于保障政府采購項目實現“物有所值”目標。
三是規(guī)范采購活動組織。按照“職權法定、權責對等”原則,相繼制定了《采購人政府采購責任清單》《采購人政府采購負面清單》《采購人政府采購內控建設指導意見》,強化采購人的主體責任。制定了《部門集中采購實施辦法》《分散采購實施辦法》,在擴大采購人采購活動自主組織權的同時規(guī)范其采購活動組織行為。此外,圍繞采購活動組織全流程,相繼制定了涵蓋登記備案、委托代理、信息發(fā)布、專家抽取、現場監(jiān)管、專家評審、隨機抽查等方面的一系列制度辦法,并對信息發(fā)布、委托代理等政府采購業(yè)務制發(fā)了示范文本。
經過近幾年的持續(xù)努力,市財政局先后制定了政府采購管理方面的配套制度辦法25份,初步形成了從采購需求源頭到采購結果管理的全過程、閉環(huán)式政府采購基本制度框架,為推進政府采購監(jiān)管轉型、規(guī)范政府采購市場秩序奠定了更加堅實的基礎。
來源:寶雞市人民政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