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采傳媒/《公共采購》雜志、公共資源網 作者:項欣 巢燕婷 胡軍明】南昌市政府采購網上商城自7月1日正式開通運行以來,截至8月23日,成交訂單765筆(其中競價采購39筆),成交額突破千萬,共計 1069.4萬元,成為省內最短時間內成交額破千萬元的地市級政府采購網上商城,節(jié)約財政資金78.46萬元。
大數據分析結果顯示,南昌市政府采購網上商城已覆蓋全市所有縣區(qū),每個縣區(qū)均有成交額。從商城成交類別看,排名前三的分別是電氣設備、計算機設備及軟件、辦公消耗用品及類似物品。從供應商成交情況看,成交數量最多的一家供應商成交訂單72筆,成交金額最高的供應商成交額134.8萬元。
“淘寶式”體驗,24582件商品上架
南昌市政府采購網上商城利用網絡平臺和大數據分析,促進政府采購透明、便捷、高效、價廉。該網上商城的上線,標志著南昌市政府采購將正式邁入“互聯(lián)網+”時代,不僅向采購人開啟了“淘寶式”購物體驗,也給供應商提供了零成本“開網店”的機會。
目前,網上商城已上架商品目錄共計三大類、13個品目,已上架通用設備、紙制品、辦公消耗品等353個品牌的24582件政府采購目錄常規(guī)商品。對于在限額標準以下的商品品目,采購人可在網上商城直接選擇商品及供應商,供應商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訂單并供貨,市場價格透明、規(guī)格標準明確統(tǒng)一。
此外,對于上架商品如不能滿足采購人特殊需求的情況,網上商城提供了參數競價方式,最大程度滿足采購人的需求。參數競價方式采取“背靠背”模式,采購人在商品庫中選取標準化產品、生成競價單或由采購人自行擬定采購需求,提出功能要求、技術參數、服務內容等,在商城發(fā)布競價公告,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均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與報價,競價過程中采購人和供應商不能查詢競價記錄,競價結束后系統(tǒng)自動推送最低價作為成交候選人。采購人認為網上競價排名靠前供應商不滿足采購實質性要求,應當說明理由,經公示3天無異議的,可按順序選擇排名靠后的成交供應商。
整個過程全部電子留痕,既減少了采購人和供應商來回跑腿,提高了采購效率,又利用信息化手段規(guī)范競價程序,提高了采購的公平、公開、公正性。
長期征集,259家供應商已入駐
傳統(tǒng)的協(xié)議定點采購活動,是由財政部門每兩年定期采取公開招標方式確定供應庫,采購人對于限額以內的項目,只能在庫內挑選供應商供貨。庫內的供應商“皇帝女兒不愁嫁”,往往會形成事實上的價格壟斷,采購人只能被迫接受定制型號和價格,而庫外的供應商想參與競爭卻無門可入。
網上商城采取公開征集、長期征集的模式,滿足征集方案要求的供應商,隨時可通過網上注冊自愿申請入駐,徹底打破庫內庫外壁壘,暢通市場競爭渠道。自5月份發(fā)出征集公告以來,商城已入駐供應商259家,其中包括領先未來、一線達通等6家全國知名電商。同時探索供應商退出機制,提高電商參與度,加強對網上商城各采購當事人的監(jiān)督檢查,督促各供應商不斷提高商品和服務質量,營造良好高效有序的采購環(huán)境。同時,對于商城引入的多家主流大型電商,要求其提供自有商務平臺在售的自營商品,商城利用大數據技術對供應商上傳的商品信息進行審核,要求必須是市場在售的同款產品,且價格不得高于市場均價的一定比例,從源頭上遏制了價格虛高的現象。
不僅如此,與以往傳統(tǒng)的協(xié)議定點供應商相比,網上商城還能減少供應商承擔的投標代理服務費,服務期間的所有建設、運營服務費均由市級財政統(tǒng)一負擔,平臺不向采購人、供應商收取任何費用。網上商城除要求供應商提供統(tǒng)一的“三包”服務外,供應商也可根據自身經營能力,自愿提供其他免費服務。但如需有償購買的附加服務,必須明碼標價,避免部分采購人要求供應商提供免費的培訓、指導等附加服務,變相抬高供應商交易成本。
南昌市財政局委托商城運營商分別建立了采購人、供應商以及財政監(jiān)管的QQ工作群,派專人負責答疑,隨時收集解答各方的疑難問題,確保商城平穩(wěn)運行。同時,市財政局與商城運營商建立了實時溝通機制,針對采購人反映集中、突出的問題,及時溝通研究,迅速確定修改方案,優(yōu)化商城采購操作。
“互聯(lián)網+”在南昌政府采購領域的應用,豐富了產品品類、提高了采購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的同時、加強了履約監(jiān)管。南昌市財政局將結合實際,通過座談會的形式征集各方交易主體對于商城使用的意見,進一步優(yōu)化和擴展網上商城的功能,逐步將服務類定點采購品目納入商城采購范圍。
保障服務質量,首個負面清單出臺
商品品目、供應商數量有了保證,服務質量更要有保障。近日,南昌市財政局印發(fā)了《南昌市政府采購負面清單》,這是江西省首個政府采購“負面清單”。從資格條件、采購需求、評審因素等方面,簡明扼要地列出政府采購活動中禁止使用的行為事項,共計四大類70條,著力規(guī)范采購人和代理機構的政府采購行為,積極推進南昌市企業(yè)營商環(huán)境的優(yōu)化。
《南昌市政府采購負面清單》涵蓋了政府采購貨物、工程、服務三大類別。其中資格條件負面清單15項,明確不得把特定行業(yè)的業(yè)績及獎項作為評審資格條件、限定供應商所在地、投標人的注冊資本等事項;采購需求負面清單22項,明確不得向供應商索取回扣,以業(yè)績、獎項作為中標條件,限定品牌或者供應商,限定供應商組織形式或所在地,差別或歧視待遇等,評審負面清單中,明確不得與采購項目的實際需要不相適應或者與合同履行無關、對供應商采取不同的資格審查、指定特定品牌或者供應商、限定供應商的組織形式或者所在地等24項設為評審標準和評審因素。此外,還有其他負面清單7項。
南昌市財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南昌在全省率先出臺政府采購負面清單制度,就是要從政府采購活動的源頭正本清源,重點規(guī)范采購文件編制,規(guī)范采購行為,建立健全采購文件審核制度化、標準化的工作流程,營造更加公平的政府采購環(huán)境。”
近日,南昌市財政局出臺印發(fā)了《南昌市政府采購網上商城管理暫行辦法》,從供應商管理、商品管理、采購模式、采購流程等6個方面對南昌市政府采購網上商城采購行為進行了規(guī)范。首次對采購人驗收、支付時限及賬期做出規(guī)定,最大程度降低供應商資金運行成本,促進南昌市營商環(huán)境的優(yōu)化。
(來源:公采傳媒/《公共采購》雜志、公共資源網 作者:項欣 巢燕婷 胡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