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扎實落實省市關于新冠病毒肺炎防控期間保障經濟運行有關精神,采取十項措施,有序恢復公共資源交易活動。
一是“不見面開標”服務項目交易。對工程招投標施工類項目強制執(zhí)行“不見面開標”系統,實行全流程電子化開標。
二是“不見面服務”做好業(yè)務辦理。對CA數字證書、電子簽章續(xù)期、公告發(fā)布等可通過網上辦理的,一律推行全程網辦服務。對新辦機構注冊、CA數字證書、電子簽章等確需現場辦理的,全面推行“一站式”“一次辦”電話預約服務。
三是“綠色通道”服務特殊項目。對涉及疫情防控、群眾生活必需、防疫相關企業(yè)生產經營急需以及市委市政府重大項目,開啟“綠色通道”,按照“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快速跟蹤辦理。
四是“便捷方式”服務省外企業(yè)。未采取“不見面”開標的項目,四川省外企業(yè)可委托非本單位居住在四川省內的人員現場投標。
五是“以人為本”限制交易場地。為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風險,每天原則上只開放“不見面”開標項目1場,“綠色通道”項目1場。
六是嚴格控制參與人員。明確要求疫情防控期間同一項目開評標代理機構、監(jiān)督人員最多2人到場,招標人1人(評審委員會代表除外),現場遞交標書的投標企業(yè)1人到場。
七是嚴格落實健康申報。進入交易大廳現場人員需提前下載并如實填寫《健康申報卡》,經單位審核蓋章后提交,明確單位對申報卡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出現弄虛作假或申報不實等現象,限制參加瀘州市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一年;未提交申報卡人員一律限制進入。
八是嚴格控制疫情傳播。進入交易大廳的各方交易主體須提前1小時到達,并攜帶身份證原件、佩戴口罩,自覺接受身份核驗、體溫檢測、報告登記等疫情排查措施。
九是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對特別急需而又不滿足“不見面”開標條件的項目,招標人須落實主體責任,充分評估投標人、評標專家的出行實際,確保招標活動依法規(guī)范,有效防范法律風險和廉政風險。
十是多渠道暢通聯系方式。通過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瀘州市)、實體交易大廳等方式全面公開各科室聯系方式,保障項目服務不斷鏈、不延誤。
上述各項措施執(zhí)行以來,市本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受理咨詢126件次,發(fā)出工程招投標補遺 10項、中標結果公告3項、合同公示3項、受理電話預訂場地14項;退還保證金44筆639萬元,其中建設工程退35筆625萬元,政府采購退9筆14萬元。
來源:瀘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