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荊門市財政局印發(fā)《關于開展市直單位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工作的通知》(荊財采發(fā)〔2020〕22號,以下簡稱《通知》),在湖北省率先啟動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工作,這標志著該市在打造“陽光政府采購”、優(yōu)化政府采購領域營商環(huán)境方面再添新舉措。
《通知》指出,政府采購意向公開的主體是市直各預算主管單位,負責匯總審核后公開本部門、本系統(tǒng)所有單位的政府采購意向;除以協(xié)議供貨、定點采購方式實施的小額零星采購和由集中采購機構統(tǒng)一組織的批量集中采購外,按項目實施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服務采購均應當公開采購意向(涉密信息、緊急采購如救災等除外)。對于限額標準以下的政府采購項目,采購人自愿進行公開的,允許比照執(zhí)行。
《通知》明確,在財政部要求公開內容的基礎上,鼓勵預算單位進一步細化采購意向,注明如項目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項目資金支付方式和時間等內容,增加供應商對于項目的了解。
《通知》要求,預算內的政府采購項目在部門預算批復到各單位后30日內公開;預算年度執(zhí)行中的追加項目,在批復資金來源的同時由各預算主管單位公開政府采購意向,并以此作為申請追加采購預算的依據(jù)。公開的渠道是中國湖北政府采購網(wǎng),同時在市政府采購中心官網(wǎng)開辟專欄,進行信息同步;鼓勵有條件的單位在其門戶網(wǎng)站與部門預算一并公開。
為確保政策落實到位,《通知》還從提高工作認識、確保準確及時、強化主體責任和加強監(jiān)督檢查等四個方面對意向公開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明確將意向公開工作納入政府采購年度監(jiān)督檢查的重點內容。對監(jiān)督檢查情況將及時予以通報,并向市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下一步,荊門市財政局將積極探索,在督促指導市直單位做好采購意向公開的同時,匯總方案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成功經(jīng)驗,整合采購單位和供應商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不斷完善工作機制,待條件成熟時逐步向各縣市區(qū)推開。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報